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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将对办公用房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督察





  (《都市消费晨报》/20070731)

    7月30日至8月17日,乌鲁木齐将对全市482家社区的办公用房建设情况进行集中督察,以确保到今年年底,所有社区办公用房面积都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这是记者昨日(7月29日)从乌鲁木齐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

    据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府尚存94个办公用房面积不达标的社区。计划每个社区投入20万元,使其新建或改扩建后,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并使自主产权拥有率达80%以上。

    目前,为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足的情况,各区县都采取了新建、购买、改扩建和开发商无偿提供等办法。其中,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按相关规定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属经济适用房的,要按照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无偿提供社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小区,要提供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小区,要提供2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并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按成本价购买。

    另外,属“星光计划”但无产权的社区办公用房,将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协调相关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产权属于市国有资产的,将由市国资委统一无偿划拨给所在社区并办理产权手续。

    据悉,此次督察还将对2006年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收尾情况进行复查。

    为保证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标,今年的建房完成情况将列入各区(县)党委、政府的市级目标考核管理,凡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当年目标管理奖和优秀单位资格。


阅读: 5978 次     2007/7/31 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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