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桂峰/《中国国土资源报》/20080625
6月10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透露,广州今年开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
据了解,由广州市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采取社会化、专业化方式公开竞争建设保障性住房是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又一种补充形式,也是贯彻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要求的具体体现。
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保障房的主要特点是政府主管部门确定规划设计条件、户型面积和装修标准、开工和竣工时限、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等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开发建设法人。而对于房屋销售、剩余房源的回购使用、经营性配套用房的确权、物业管理等问题,在公开招标前即进行了规范和约定。
此外,开发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广州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首次采取这种社会化、专业化开发建设的白云区松洲新社区项目已于6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8月初将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开发建设法人,并于年内开工建设。该项目位于社区环境较成熟的老城区松洲街,总用地面积为9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9114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7500平方米,按规划要求建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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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26 1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