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东/观点地产网/20080903
本协议只有香港方面输出相关人才的规定,广州方面不会享有同等优惠,香港地产代理不用担心有大批内地代理来港
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昨日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只要香港地产代理通过在香港举办的培训及考试,便可考取在广州市执业的资格证书。
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潘国濂指出,广州只是第一个城市,若运行理想则可推展到其它城市。相信香港从业员在广州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人工作,可以帮助广州市的同业了解香港业界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运作情况,互相汲取宝贵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本协议只有香港方面输出相关人才的规定,广州方面不会享有同等优惠,香港地产代理不用担心有大批内地代理来港。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所长史小明认为,香港地产中介人行业发展成熟,经营理念及手法值得广州学习。目前,广州持牌的地产代理商大约有3.8万人,市内一、二手楼每年成交量各约1000万平方米。
据了解,香港方面第一个课程及考试会在年底前举行,即首批合资格人士明年初便可到广州执业。
阅读:
5091
次
2008/9/3 14: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