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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西安分公司兴隆社区(三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兴隆社区(三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YWYZB-XA-XLSQSQ-202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元物业西安分公司兴隆社区(三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规模:299601.47平方米
1)、 兴隆社区(三区)地面所有垃圾桶、地下车库所有生活垃圾桶(主要是120升、240升垃圾桶)
2)、 生活垃圾 绿化垃圾及零星装修垃圾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采用由乙方包人工、材料、工具、设备、税金、安全、保险的全包方式。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西安市垃圾清运资质及消纳资格。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0年12月20日前到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兴隆社区(三区)项目(详细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二路兴隆社区(三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招标文件。
2.本招标项目不设现场勘察。
 
五、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0日 上午11:30前。
 
六、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二路兴隆社区(三区)物业服务中心。
 
七、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0日15:30。
 
八、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二路兴隆社区(三区)物业服务中心。
 
九、 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0日止。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兴隆二路兴隆社区(三区)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石绍军     
联系电话:18510098413
 
十一、招标信息发布及信息更新官方网址:www.gywygl.com  “新闻中心”—“招标公告”。
 
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阅读: 4226 次     2020/12/14 12: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