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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174期)





 

公元物业管理文摘
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174期/20111107 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云南:云南省物管费实施办法公布
  ——广州:拟定旧物管逾期不退 业主可不交管理费
【行业要闻】 ——江苏:将举行立法听证 物业拟担七大消防安全职责
  ——深圳:政协提案 水电气和物管泄密将受罚
  ——北京:上网可查物业公司资质 5300余物业项目全备案
  ——广西:拟规定3种情形物业服务企业应退出物业服务
  ——三亚:出台新办法规范物业管理
  ——上海:新建小区拟规划每户都有车位
  ——沈阳:物业保安出现用工荒
  ——临沂:从11月1日起实施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
【数据说话】 ——深圳:全市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超过4.5亿平方米
【物管采风】 ——长沙:物业从业人员超10万
【学习平台】 ——技术管理提升物业管理竞争力
【业主之声】 ——烟台:开展物业服务星级评选 得96分以上获五星级
【自由论坛】 ——物业服务费上调成功4步曲
【案例选编】 ——前期物管强行服务 法院判业主可以不交物管费
【法规动态】
云南:云南省物管费实施办法公布
杨抒燕/云网/20111027
  由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自10月8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删除了“二次加压水泵、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条款,有市民认为物业管理收费“一费制”像被切的蛋糕,但与以前相比,业主的地位确有所提升。《办法》明确,公共部位经营需业主定;房改房按建筑面积收费……
 
广州:拟定旧物管逾期不退 业主可不交管理费
谢蔓 张蕾/《新快报》/20111011
  近年来广州不时发生小区新旧物管公司在交接时爆发冲突,甚至双方保安人员为“争夺地盘”进行械斗。为规范物管公司交接,市国土房管局昨天公布了《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旧物管公司未退出物业项目管理的,新物管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进驻物业项目,否则该企业将被取消参与项目招投标资格两年。同时,旧物管公司如果不按规定退出,将被处于5万-15万元的罚款,并吊销其资质证书,两年内也不能参与项目招投标。
 
【行业要闻】
江苏:将举行立法听证 物业拟担七大消防安全职责
《现代快报》/20111011
  楼房越建越高,消防安全频受考问,江苏将立法严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并广开言路,于11月4日上午就《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稿)召开听证会。省政府法制办昨日发布公告,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加,献计献策。物业今后也须承担起更多的消防管理工作。草案对物业公司等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机构需履行的职责作了七个方面的规定。
 
深圳:政协提案 水电气和物管泄密将受罚
《晶报》/20111026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政协对市公安局的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会上了解到,市公安局在给邱伟平等32名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提案进行答复时,对我市正在进行的相关立法工作提出建议,希望将水务、供电、供气、物业管理和房产中介等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纳入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主体。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调研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这一条例被列入市人大今年的立法预备项目。
 
北京:上网可查物业公司资质 5300余物业项目全备案
耿诺/《北京日报》/20111104
  小区的物业公司资质如何,此前业绩怎样?昨日起,北京市民可登录北京建设网查找答案了。市住建委消息,目前已对3272个物业项目的服务标准、项目负责人信息等进行备案,年底前全市5300余个物业项目将全部备案,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将进一步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广西:拟规定3种情形物业服务企业应退出物业服务
廖海生/《当代生活报》/20111106

  从昨日起,《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查稿)》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审查稿》拟规定3种情形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退出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审查稿》还规定,自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者之日起十日内,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应当办理交接。

 
三亚:出台新办法规范物业管理
李晓刚/《三亚晨报》/20111025
  近日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新的《三亚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进一步明确区管理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能;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职责;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履约保证金制度和物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对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维修基金使用等六大方面内容和特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上海:新建小区拟规划每户都有车位
王炬亮/《东方早报》/20111103
  上海市副市长、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近期在谈“城市安全”时表示,针对“停车难”,本市拟调整规划,今后新建居住小区户数和车位数有望达到1∶1。张学兵表示,现在正在跟各个区县政府商量,利用空地造立体停车库,租金低一点,与居住小区的出租车位价格差不多。还有就是利用绿地下面,建地下车库。此外,周围单位晚上车位是空的,可给居民停车,以此来缓解“停车难”。
 
沈阳:物业保安出现用工荒
高慧斌/《辽宁日报》/20111021
  铁西区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些年保安待遇偏低造成了他们不安于就业现状,流失率居高。目前即使在管理正规、待遇较好的物业公司,保安年流失率也在50%左右。现在物业保安招不来、留不下,留下的又是人在心不在,一直处于不良循环,已影响到物业管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如果物业公司能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营造诚信招工、体面用工、尊重工人、逐步提高员工幸福指数的良好环境,就能留住人,从而走出“用工荒”。
 
临沂:从11月1日起实施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
吴昊 邵琳/琅琊网/20111101
  山东省临沂市新出台《临沂市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10月31日,记者从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获悉,新的《管理办法》将在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开发商在房产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为准,此后未交纳保修金的项目,开发商不得将房屋交付业主,业主也有权拒绝接收。商品房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金存储最长年限为5年…… 
 
【数据说话】
深圳:全市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超过4.5亿平方米
《晶报》/20111026
  前日,全国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年大会在深圳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深圳物业服务企业总数超过1600家,其中一级企业96家;从业人员超过25万人,物业管理已覆盖了从住宅物业到办公楼、工业厂房、学校、医院等多种物业类型,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总建筑面积超过4.5亿平方米。今后,深圳将重点做推进几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发挥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同时要着力提升物业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物管采风】
长沙:物业从业人员超10万
黎铁桥 吴平平/《长沙晚报》/20111021
  近日,长沙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市物业管理状况开展调研。目前,我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985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总体来看,全市物业服务的规模经营和品牌效应还不明显,粗放型经营比较普遍。市政协委员建议,应该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于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不再续约,或者依法规和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安全、有序地退出所管项目,逐步建立平安、和谐的物业管理项目退出机制。
 
【学习平台】
技术管理提升物业管理竞争力
叶生荣/《中国物业管理》/2009年第十一期

  近年来,物业管理竞争日异激烈,技术管理水平所反映出的竞争较为突出。不少企业,尽管拥有雄厚的物质技术力量,但由于技术管理的薄弱,在竞争中却处于被动的境地。
  技术管理所强调的是对技术工作的“管理”,而并非是指“技术”本身。因此,技术管理源于技术层面而高于技术层面。
写字楼电梯配置建议节约百余万元。
  笔者所在的公司曾早期介入和前期管理了上海某办公大楼。该大楼原设计每一塔楼标准层配置7部电梯,但经公司的技术人员对该办公大楼的设计方案研究发现,以该办公大楼标准层办公人员为135人计算,该办公大楼标准层总楼层为24层,电梯载重量1350公斤,提升速度3.5米/秒,候梯时间小于1分钟。故配置电梯方案可调整为:B2-24层2部,1-24层4部。这样,每一塔楼的配置电梯数量确定为6部(含一部为消防电梯)。
  上述案例中,经过测算,电梯完全符合上海地区甲级写字楼电梯使用的标准和要求,较好地满足了业主和使用人的需要。同时,节约电梯投资成本约120多万元;此外,还节省了楼面面积10平方米,按照标准层2.5元/平方米·天计算,以出租率70%计算,年收益近30万元。
  技术“管理”为业主带来效益。
  笔者所在公司接管的另一办公楼,当时空调设计施工是四管制二台,各为800RT冷水机组。经公司技术人员反复核算,并结合近几年实际应用的情况,对空调机组进行了改造,改为二管制的单台800RT冷水机组。改造后的实践运行证明,二管制的单台800RT冷水机组完全可以达到功能性需求。试想,如果该项目当时在早期就引入物业管理,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建议设计采用二管制,不仅能节约管道面积,系统建设成本还可以比四管制的系统节省成本40%左右。
  再如,上海某办公大楼,供配电原设计建造了4台1250KVA变压器,但实际用量仅为40%,一直发生最低MD申报量使用不到的情况,造成平均使用电价提高。笔者所在公司接管该大楼后,仔细分析用电情况,在确保业主(客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向供电局提出停用两台变压器。这样,该大楼尽管只是经过一个看似简单的技术管理,每年就可节约数额较大的一笔电费。但遗憾的是,原来投资浪费及空间浪费已无法挽回。
       技术管理工作的任务与作用
  显而易见,以上案例中,并非这些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足,而是缺少了往往被忽略的技术“管理”环节。
  如果进行必要的归纳,物业管理中的技术管理可以理解为:运用管理的职能与科学的方法,促进技术工作的开展。具体来说,一是从物业的设计施工开始介入到后期的物业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技术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技术工作的指示与决定,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技术秩序,保证整个生产过程符合技术规范、规程,符合技术规律的要求,以达到高质量地全面完成施工任务的目的;二是参与开发商市场营销中与物业管理有关事宜的协调和沟通;三是参与开发商物业竣工验收等。
  技术管理在整个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管理通过前期介入,技术管理工作可以促进设计施工能进一步按科学技术要求,确保正常设计施工程序进行。
  2.通过技术管理,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员工技术业务素质,从而能预见性地发现和处理问题,把技术和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保证物业项目交付后的质量。
  3.能充分发挥设计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的潜力,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以及物业日后的维护运营成本,进而提高经济效益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业主之声】
烟台:开展物业服务星级评选 得96分以上获五星级
任淑云 葛振鹏/胶东在线/20111020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了全面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星级服务”项目创建活动。按照《烟台市物业星级服务评分标准》对申报物业星级服务的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指标共6大类、41项,每项指标设相应分值。根据项目评审得分情况,分别评选出三、四、五星级物业服务项目。综合得分96分(含)以上的为五星级,91分(含)至95分的为四星级,86分(含)至90分的为三星级。
 
【自由论坛】
物业服务费上调成功4步曲
张嵱/《中国物业管理》/2009年第八期
  近年来,随着物价的持续上涨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全面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倍增,而重庆市涪陵区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却是按照重庆市物价局【1998】39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30%执行的,其中,部分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还远远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
  从2008年初至今,笔者所在公司尝试上调在管项目的物业服务费,通过不懈努力,在管的绝大部分物业项目完成了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上调工作。回顾漫长的调价工作,其中四个步骤至为重要:
   第一步:积极向政府呼吁
  2008年1月,涪陵区物业管理协会将本区域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上报了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在报告中,特别就涪陵区物业管理行业十年来为涪陵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生活和工作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稳定、扩大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的较大贡献,以及物业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维持十年不变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的阐述。报告呼吁政府及相应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危机引起重视,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缓解涪陵区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危机,为城市经营管理和社会稳定营造一个良好发展环境。
  与此同时,涪陵区物业管理协会在主管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制订了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共同抵制个别企业的不正当竞争。
  此外,通过区主管局、区行业协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名义,还多次向区政府、区委及相应职能部门大力呼吁。
  在此基础上,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区政府的重视。2008年5月,区人大、区政协对涪陵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以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为专题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为改善涪陵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状况拉开了序幕。
  第二步:做好调价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保障物业服务费标准上调工作的顺利开展,笔者所在公司首先对各物业小区的部分业主进行了“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专题抽样调查,深入了解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费调价的看法;其次,对涪陵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包括近年来物价水平及员工工资的上涨情况,进行了客观的统计;第三,对在管各物业区域的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分类整理;第四,就重庆市主城区、其它区县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与涪陵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客观的对比分析。
  通过对业主进行“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查中发现,70%以上的业主都希望能享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35%左右的业主认为随着物价的逐年上涨,可以适当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45%左右的业主不愿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20%左右的业主对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无明确意见。针对绝大多数业主的意见,笔者所在的公司决定在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前,进一步提高各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切实让广大业主有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以服务质量提高来推动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上调。
  第三步: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取得绝大部分业主对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的理解和支持,让更多业主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目前的生存状况是成功的关键。为此,笔者所在公司将宣传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首先,将涪陵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状况调查情况及小区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向广大业主予以公示,让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及企业有一个更深层次的了解;其次,采取全员宣传的方式,将重庆市及涪陵区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向广大员工通报、学习,并让员工对业主不理解的地方予以解释与沟通;第三,对调价特别不理解的业主,由笔者所在公司派中高层管理人员与其进行单独的交流与沟通,直至业主理解为止。同时,为了确保宣传工作的广泛开展,各物业项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第四步:加大与业主单位及业委会的交流与沟通
  在各方面基础工作基本完成的同时,就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问题,笔者所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分区域与各物业小区的业主单位或业委会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和沟通,特别是就小区近年来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物价上涨指数、人员成本上涨指数等基本情况,以及按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公布的小区物业服务费用收支预算情况等,进行了相互探讨。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所在公司将每次与业主单位或业委会的交流与沟通情况,以及调价方案向广大业主公示。经过这样一系列深入艰苦的工作,最后,取得了小区绝大部分业主的认可和支持,进而逐一将各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进行了相应上调。
 
【案例选编】
前期物管强行服务 法院判业主可以不交物管费
 

  案例描述:
  武隆县龙泉丽景小区的前期物管是建设单位指定的。2009年5月30日,业主们与前期物管签订了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同年10月,小区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前期物管的合同,同时选聘了一家物管公司。后来因为扯皮,武隆国土房管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在2010年8月28日联合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帮助该小区重选物管。
  当时有5家企业参与竞争,其中一家公司中标。
  业主吴先生称,炒前期物管的鱿鱼,是因为他们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致使小区财物被盗,加上小区乱贴广告、计算费用不合理等等,引发了业主的集体抗争。
  法官称,早在业主自行选聘新物管后,前期物管仍不撤场。为此,新物管起诉到武隆县法院。
  2010年3月18日,武隆县法院判决确认新物管的物业服务合同有效。但尽管如此,前期物管还是不退出,哪怕有关部门介入后,再次选出物管公司。
  赶不走前期物管,业主遂停止交费,这一下激怒了前期物管,他们将业主吴先生告上法庭。
  前期物管表示,他们和业主签订了3年的服务合同,而吴先生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拖欠物业服务费和他们垫付的水电费、违约金共计3420元。
  吴先生称,他已把涉诉期间的物管费交给了新的物管公司,前期物管强行提供服务,他没有给钱的理由。

 
 
 

  案例点评:
  武隆县法院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期物管强行提供物管服务,业主可以不交物管服务费。
  去年11月30日,武隆县法院遂做出一审判决。前期物管上诉,市三中院日前维持原判。

 

 


阅读: 10453 次     2011-11-6 22: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