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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76期)





公元物业管理文摘
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76期/20080305  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南京:物业维修资金4月1日起按有无电梯交
  ——天津:住宅业主超过两个就应实行物业管理
【行业要闻】 ——郑州:物业管理条例1日实施 将对小区物业服务分级
——上海:39家企业获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石家庄:物业标准化服务将覆盖裕华区
——杭州:桐庐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正式成立
——济南:物业管理酝酿重大变革 收费标准双方可商量
——武汉:老城区社区物业管理今年不再“空白”
——重庆:首次专项审计商品房物业维修基金
——上海:徐汇将试点补贴公房物业管理
【数据说话】 ——天津:物业管理面积达16108.1万平方米
【物管采风】 ——郑州:2010年底前所有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学习平台】 ——战略成本管理在物业管理企业中的作用
【业主之声】 ——徐州:首家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自由论坛】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自身特点
【案例选编】 ——拖欠管理费 业委会状告小区业主
【法规动态】
南京:物业维修资金4月1日起按有无电梯交
《南京晨报》/20080304
  4月1日起,新缴存维修资金的住宅均一律按面积算,并不再区分多层、高层以及物业类型。具体缴存标准为,商品房:配备电梯的120元/平方米,不配备电梯的75元/平方米;经适房: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不配备电梯的50元/平方米。此外,他们还将根据南京建筑安装成本的实际情况,定期测算并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存标准。
 
天津:住宅业主超过两个就应实行物业管理
安元/《每日新报》/20080304
  日前,《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从3月3日至14日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对物管的实施前提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有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根据条件推行物业管理。原有住宅和原有非住宅的物业,根据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行业要闻】

郑州:物业管理条例1日实施 将对小区物业服务分级
大河网/20080303
   2月29日,郑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情况,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书记樊少楠说,如果业主感觉交纳的费用和享受的服务等级不符,可以到郑州市房管局投诉。停车费收益归业主、业主委员会所需要的经费让业主掏能不能得到落实等问题成为市民心头的疑虑。
 
上海:39家企业获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王熙喜/每日经济新闻/20080228
  日前,500多家物业公司获得了由建设部设立并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其中上海有39家企业入围。物业管理一级资质的评定标准十分严格,注册资本需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物管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需管理有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对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也有严格要求。
 
石家庄:物业标准化服务将覆盖裕华区
《燕赵晚报》/20080227
  记者昨日从石家庄市裕华区物业管理“三年大变样”工作会上获悉,今年裕华区将全面推行住宅物业标准化服务,使辖区内新建住宅小区和现有的物业管理小区全部实行标准化服务,物业服务标准、价格在小区公示。同时还将大幅度提高辖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杭州:桐庐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正式成立
杭州市房产信息网/20080226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实现共享管理信息、交流管理经验、共议发展前景、同创行业品牌的目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桐庐县就开始着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筹建工作。目前,桐庐县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已经正式成立,全县有33家物业管理企业加入了协会,入会率达100%。
 
济南:物业管理酝酿重大变革 收费标准双方可商量
本敬/《齐鲁晚报》/20080226
  记者近日从济南房管局物业处获悉,济南物业管理正酝酿重大调整,调整方案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更多是由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来决定。接受采访时,济南市房管局物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物业服务收费是一种市场行为,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市场规律。
 
武汉:老城区社区物业管理今年不再“空白”
李晓萌 易先云/《长江日报》/20080224
  据悉,由于房屋产权性质复杂、居民收入普遍偏低等原因,武汉市目前尚有400多个老城区社区没有推行物业管理。由此带来供水、绿化、治安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居民生活。武汉市将着力从机制上解决这一问题,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调动社区居民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实现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重庆:首次专项审计商品房物业维修基金
孙黎明 刘渝畅 邓叶娟/《重庆商报》/20080224
  商品房的物业维修基金(即大修基金)到底该“怎么收、怎么管、怎么用”,重庆即将为购房者拿出一本“明白账”。昨日,市审计局发布消息称,本月起对主城九区商品房物业维修基金展开专项审计。据悉,这是我市对商品房物业维修基金展开的首次审计。市审计局官员表示,此次专项审计调查今年2月正式展开,预计4月底结束。
 
上海:徐汇将试点补贴公房物业管理
徐运/《新闻晨报》/20080218
  公房和售后公房的物业管理费收费偏低,物业管理水平由此无法提升,服务质量的下降又频频导致居民拒付物业费。为了解决这一“恶性循环”问题,今年,徐汇区房地部门将在辖区内试点小区管理资金补贴,并不断完善试行办法。有业内人士建议,除了直接补贴外,政府还可以用税收优惠等方式扶持公房和售后公房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数据说话】
天津:物业管理面积达16108.1万平方米
《今晚报》/20080112
  记者昨日从市物业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物业管理面积已达到16108.1万平方米。其中,新区12696.8万平方米,旧区3411.3万平方米。全市210万户、630万居民享受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据悉,为促进物业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召开了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研讨会。
 
【物管采风】
郑州:2010年底前所有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孙娟/中原网/20080226
  郑州市政府昨日出台“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2010年底前全市所有住宅小区(楼)全部实施物业管理。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年内将尽快出台物业招投标管理、物业住宅小区接管验收、物业住宅小区分等定级等相关办法。市政府还将物业管理列入政府考评体系,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全面考核一次。 
 
【学习平台】
战略成本管理在物业管理企业中的作用
廖小斌 / 中国物业管理信息网
  一、更新成本管理观念
在传统的成本管理中,成本管理的终极目标是降低成本,节约是其基本的手段。这其实也未尝不可,但仔细分析,他的局限性便显露无遗了,因为成本的降低是有条件和有限度的,在某些情况下,对成本的控制会导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下降,最终会影响物业管理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而战略成本管理则以“同样的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优的服务质量”为核心,将成本管理融入整个物业管理服务当中去,使企业能拥有持久的成本优势。

  二、有利于企业的战略定位
物业管理企业在不同的时期,其所采用的成本管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在物业项目市场拓展时期,管理焦点在于品牌的宣传以及项目的获得,此时成本管理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在物业的前期接管中,管理成本会在短期内巨增,因而成本管理则注重成本的有效控制;在日常的物业管理服务中,一切都走入正轨,管理的重点转移到服务上来,成本控制以及保证服务质量是这一时期成本管理的重点。战略成本管理的全局性和灵活性特征有利于企业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进而有利于企业的战略定位。

  三、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
战略成本管理同样有利于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尤其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日渐激烈,面临行业洗牌的背景下,实施战略成本管理能使企业的经营决策者从企业内外环境双方面去考虑企业的成本管理,改变传统成本管理只注重企业内部的情况,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
 
【业主之声】
徐州:首家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宋桂昌 乔彬/《徐州日报》/20080218
  近日,新沂创安物业管理委员会率先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这在新沂市尚属首家。为了及时调解物业小区内各种矛盾纠纷,新沂市司法局帮助创安物业组建了自己的人民调解组织,该组织由11名成员组成,任期3年。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使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将为构建和谐小区等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自由论坛】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自身特点
季如进 李菁/《中国物业管理》/20080213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自身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最适合的物业管理方案不易确定

  物业管理招投标与其他招投标一样,要选最合适的而不是最好的方案。但什么样是最合适的,往往不易判断。如住宅小区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决定了众多业主达成对最适合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一致需求的难度,费用最低的方案并不一定能够满足全体业主的要求。

  2、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特殊性

物业管理属于第三产业,是服务业。但物业管理与一般的服务行业相比,也有其明显的个性。

  首先,物业管理服务有别于社会公共服务和个体服务,是一种同时带有社会公共服务和个体服务特征的群体性服务,这种服务的确定和选择又是一种市场行为,而不是行政行为。

  其次,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的产品是全天候、不间断、全方位、多层次的过程性服务产品。其突出的一点就是生产和消费同时开始,同时结束。

  第三,物业管理服务的性价比是弹性的,而非刚性或半刚性,其所提供的产品定量容易定质难。因此,要真正做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是不容易的。

  这些特点决定了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及其结果的某种不确定性。从招标方的角度看,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是有风险的,仅仅依靠标书的评判和各公司以往的市场声誉,并不能完全保证评标结果的正确性。

 
【案例选编】
拖欠管理费 业委会状告小区业主
  案例分析: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组成的一个自治性组织,它代表业主利益。但是,柳州市东苑小区部分业主却由于拖欠物管费,被业主委员会告上了法院。

  记者在东苑小区了解到,几年前,业主在此购买宅基地后,开始自建房。2003年8月,东苑社区居委会组织小区业主开会,选举业主代表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随后将物业收费事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提供的一份物业服务协议书中,记者还看到这样的内容:东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各个业主签订此协议,并承诺向小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去年3月,业主委员会将物业收费标准上报柳州市物价局,并得到批复同意执行。

  今年3月,东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一纸诉状,将拖欠费用的刘先生等18名业主告到法院。

  柳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委员会收费的标准及主体资格,系经柳州市物价局的核准的,故作为小区的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小区管理规定,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用。18名被告系居住在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的小区内,却未按规定按期交纳管理费,原告的要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刘先生交纳2004年的治安巡逻费、小区道路环境绿化保洁费和上门收取垃圾费,总计148元。其他被告业主也必须交纳拖欠费用。
 

 
 

  案例点评:关于业主委员会是否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否符合收费主体资格,值得我们商榷。但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既然享受了服务,交纳拖欠的物管费也是应该的。

 


阅读: 10015 次     2008-3-5 1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