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狄/《新京报》/20081008
针对北京中心城区停车费将上涨的消息,昨天(10月7日)北京市发改委对此给予了肯定,并表示中心城区将实行分区域收费,居民区停车费暂不改变。
中心城区停车将提高收费
9月23日,市发改委主任张工在人大常委会上做了《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他表示,北京将加强机动车总量控制,积极实施交通限行,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市民理性选择交通出行方式。
昨天,市发改委有关部门对此消息再次给予了肯定。市发改委表示,停车作为静态交通,停车收费标准的高低对机动车拥有者出行方式的选择有一定影响。
据悉,北京市现行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是2002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修订。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分区的理念,区分了东单、王府井、西单、金融街等8个繁华商业区以及四环路内外等不同情况,起到了对车流的调节作用。但是随着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交通拥堵日益加剧,老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
市发改委表示,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是为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抑制北京地区机动车快速增长,同时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降低中心城区的车流量,缓解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状况。
将实行区域差别化收费
目前,市发改委正在同相关部门研究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改革的相关政策,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标准,中心城区区域的差别化收费将更明显,占道停车收费也将进一步规范。
但市发改委也表示,此次停车收费涨价和改革,不涉及居住区,居民区停车收费标准暂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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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9 8: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