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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区电动自行车停车费确定





韩政/《海口晚报》/20081008


  7日,海口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对海口市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带脚踩踏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标准是白天0.3元/次,夜间0.5元/次,包月15元/月;不带脚踩踏电动自行车的收费标准是白天0.4元/次,夜间0.8元/次,包月20元/月。

    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分为临时停放和固定性停放。临时性停放计费单位分别为白天(7点至21点)、夜(21点至次日7点),一次性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的只能计费一次,每超过24小时停放增加一次收费;固定性停放计费单位为月。停车不超过10分钟的不准收费。


阅读: 5948 次     2008/10/9 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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