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琳/《东南快报》/20090110
物业人员如对业主车辆随意停在楼道上不加制止,其公司资质将受影响。昨日省建设厅下发的有关加强物业安防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物业要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督促业主车辆及时入库或按划线指定的车位停放。
通知指出,将安防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考核,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一项重要内容。此外,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因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方面存在矛盾纠纷时,物业应及时调处,严禁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采取停水、停电等做法,避免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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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 8: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