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媛媛/天山网/20090213
从即日起到3月31日,乌鲁木齐市物价部门将整治一些物业公司收费方面的“病症”: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强制收费或搭车收费乱摊派、乱加价。
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发改委了解到,此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是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的要求,针对乌市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和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自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发生的服务收费和价格行为,都会经历一次价格收费“筛检”,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乌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物价部门一方面会通过市民的举报来确定违规收费的物业企业,同时会从首府上百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中进行选择,锁定一些规模较大、涉及居民区较多的小区进行摸底,通过了解这些单位的凭证、账簿、收费依据、台账记录及相关资料,来对相关的物业收费做到“心中有数”。
“筛检”过后,物价部门会让一些物业企业收费的违规行为一一显形: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机动车停车收费超标收取、不按相关规定明码标价等,物价部门将于4月1日至10日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首府一家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人李强说,自2007年以来,乌市商品房开发规模日益扩大,随之而来的物业服务就成了行业问题,特别是在收费环节上,物业服务方和业主的沟通有时难以达成共识,主要体现在收费的高低、服务的提供内容等方面。
根据乌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情况反映,从近两月的投诉情况看,涉及物业方面的投诉占到总投诉量的40%左右。市民投诉的问题包括物业服务单位只收费不服务,停车费等项目超标准收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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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7 9: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