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劲松/《昆明日报》/20090226
从今年起昆明将用四年时间争创“联合国人居奖”,按照其中的要求,昆明将全面实行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争取建成区内90%以上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物业管理。目前,昆明市有关部门已开始全面推开创建工作,但物管收费难成为了推行这一重要措施解决的首要问题。
昆明争创“联合国人居奖”,旨在坚持可持续发展,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昆明城市形象,打造品质春城。通过争创人居奖,将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洁净、生活舒适便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对城市人居环境的满意率。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是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的前提条件,包括有18项定量指标和25项定性指标。其中,争取建成区内90%以上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物业管理是重要一项内容。
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昆明有主城区有很多旧住宅小区,但普遍存在道路破损、绿化面积较小、机动车停车位缺少、体育健身设施不足和文化活动空间较小等问题,一些小区的老人,因为没有娱乐设施,白天只能支个桌子打扑克或麻将,或者围在一起晒太阳……随着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小区的不断落成,旧小区的居民越来越迫切地希望能够改变自己的居住环境。老旧住宅小区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将是一种趋势。
旧住宅小区推行实施物业管理在昆明已有一段时间,但成效不明显,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收费难。一方面,旧小区过去没有物业管理,而现在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业主们思想上存在很大的障碍。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居民住房福利制度,使很多居民还存在无偿享受服务的传统观念。即使实行物业收费,但由于过于都是政府定价,价格较低,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与住户所要求提供的服务不相匹配,容易产生矛盾。
另一方面,一些老小区居民收入偏低,承受不了标准物业费,小区形态不完整,不容易管理。即使实行物业收费,但由于过于都是政府定价,价格较低,且收费难。
昆明过去物管费定价低有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公共部份的收益,如小区道路收取的停车费等,没有具体明确,允许归物业公司所有,用以补贴物管费的不足。但在《物权法》实施以后,这些公共部分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相当于将这部分收入从物管公司手中收回,而物管费又长期未提高,很多昆明物业公司处于维持或亏损状态,造成了恶性循环。
这位人士表示,要争取建成区内90%以上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物业管理,就需要尽快解决这些长期遗留下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快加强物业管理的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收费标准等,消除争议。建立房屋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契约关系,以物业管理合同来约束各方行为。此外,政府部门也应逐步加大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的投资,制定鼓励措施,为物业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并加强实施物业管理的宣传工作,以试点逐步推进。相信,通过各方积极努力参与,昆明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将会发生可喜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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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27 8: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