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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推动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监管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为目标,对全市物业管理指导监督工作进行综合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使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考核对象及方法

    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围绕《条例》、《意见》和物业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年底全面考核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见附件。
    (一)考核对象
    1.各区人民政府;
    2.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各县(市)人民政府;
    4.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考核
    1.听取区(管委会)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汇报;
    2.调阅相关文件资料;
    3.抽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4.实地检查部分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
    (三)县(市)的考核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考核结果12月底前报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或抽查。
    (四)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依据本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自行组织检查,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查。

    三、考核内容

    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依据该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确定。县(市)、区的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
    1.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2.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有计划安排、有组织培训、有配合活动、有检查验收;
    3.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度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
    4.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有长期规划、有具体步骤、有组织实施;
    5.区域物业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明确,有专人承办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有力;
    6.物业管理激励机制健全,奖惩措施落实。
    (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
    1.建立住宅小区(楼、院)档案,统计及时,数字准确,管理状况登记清楚;
    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3.对辖区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实施覆盖工作有计划、有安排;
    4.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具体,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协调顺畅。
    (三)业主委员会工作
    1.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业主民主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增强;
    2.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大会工作指导有效;
    3.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落实到位;
    4.新成立业主委员会数量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四)信访投诉工作
    1.物业管理分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渠道畅通,设立业主投诉电话;
    2.业主投诉有专人办理并在10日内答复投诉人,调查处理物业争议和纠纷及时有效;
    3.业主投诉档案登记清楚,保管完好;
    4.建立重大投诉预警机制,处理突发事件迅速;
    5.一般投诉在社区内消化解决;
    6.严格控制重大投诉事件的重复发生,重访率不超过20%;
    7.不发生赴京、到省重复集体上访,不发生20人以上赴京、40人以上到省、50人以上来市集体上访。
    (五)房屋安全工作
    1.房屋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2.房屋安全隐患登记清楚,档案保管完好;
    3.季度房屋安全检查、夏季汛期前房屋安全排查制度落实;
    4.房屋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对安全隐患房屋排查到位,整改及时;
    5.有重特大房屋事故(险情)应急预案;
    6.事故安全隐患房屋整改率达到100%;
    7.对发生房屋坍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奖惩措施

    对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对物业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力造成较大影响,或失职、渎职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绩效考核时给予相应认定。

    五、相关要求

    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是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意见》的实际步骤,是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各级政府和领导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要做好基础工作。今年是我市《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落实《意见》的第一年,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也将陆续出台。为此,要认真搞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好基础调查和数字统计,为全面展开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意见》的六项工作涵盖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要重点抓好法规宣传、机制建设、覆盖工作。

    三是要切实尽职尽责。《条例》、《意见》等政策法规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要逐条逐项落实,不留空档和死角,避免敷衍塞责,确保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

    附件:2008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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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7953 次     2008-11-11 1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