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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





2000年7月长沙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进一步对我市物业管理收费计算方法和收费标准做以调整。不论是多层住宅区,还是高层商住楼、住宅楼、写字楼均根据小区所具备的条件,划分为四个物业类别,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物业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多层住宅
0.38元/平方·月
0.32元/平方·月
0.26元/平方·月
0.20元/平方·月
高层商住楼/住宅楼
1.10元/平方·月
0.87元/平方·月
0.73元/平方·月
0.64元/平方·月
写字楼
1.35元/平方·月
1.15元/平方·月
1.05元/平方·月
0.85元/平方·月


关键字查询:湖南 长沙

阅读: 10613 次     2008-12-14 1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