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振宇 / 咸阳振发房地产
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大大的促进了房地产开发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五年来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出乎很多人的预料,势头之猛,使许多经济学家都未预测到。
房地产业的发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加快城市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的发展,不仅大大的改善了城市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广大居民的生活水平,而且加快了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解决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促使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更重要的是,带动和推动了24个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搞活了整个国民经济,也为各地地方财政收入提供了财源。以陕西省为例,2004年省政府计划全社会投资固定资产1500亿元,其中房地产完成投资200亿元,占到总投资的13%左右,按销售翻翻计算,可达400亿元,可征收各种税收达近50亿元,这些税收包括:销售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建筑营业税、契税等等。
但是,由于房地产业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对我国来讲,房地产正处于一个青春躁动期,还很不成熟,难免会出现和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就陕西省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来讲,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陕西省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立法滞后
从1994年以来,尽管陕西省相继制定出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的规章、条例,为规范房地产行业和房地产市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受时间的局限性和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的不可预料性,一些规章、条例已经远远滞后了,有些条文已经不适应了。例如:陕西省制定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第十四条,协议出让土地使用程序已经不再使用了。第二十条第一、二款也已经不适用了,这些内容都是与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招、拍、挂制度相悖的。
房地产开发涉及到立项、土地、规划、拆迁、勘探、设计、文物、环保、消防、人防、建筑、监理、评估、销售、劳保统筹、物业管理、水、电、天然气、城市配套、绿化、办证、税收、银行按揭等几十个相关的部门。这些部门都应有法可依,但是目前陕西省的立法已远远不能涵盖这些方面,致使法律起不到为房地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 理念不新
理念不新表现在:
1、规划缺乏超前意识,致使开发建设的项目有的三至五年就已经不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出现反复建设,人为的造成浪费。
2、设计缺乏超前意识,开发建设的小区缺乏创新、缺乏地方特色。凡去过青岛的人都有一个明显的感觉:那里的建筑很有地方色彩,处处可见的是红瓦、绿地、蓝天,与大海形成一体,相映成辉。凡去过大连的人也会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大连的每栋楼房的设计都不尽相同,做到了栋栋外观有特色。现在有的发达地区除了园林化小区外,又在构思搞河流小区,而我们是远远不够的。
3、物业管理意识淡薄,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业的持续,属于房地产开发业的一个序列,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从1993年3月份中国第一个物业公司在深圳诞生,到现在全国诸多物业公司的设立,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相当一部分人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地对待这一新兴的行业,个别业主为一些小事动不动不交物业管理费,甚至以不交水电费来要挟物业公司,使物业公司的工作难以开展,致使陕西省的物业服务普遍不能到位。
4、环境保护意识差,环保工作对于房地产业来讲是十分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但是,很多人却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有的小区周围环境差、污染严重、噪音大、绿化面积也达不到要求,更谈不上卫生文明了。
(三) 诚信不足
“诚信”应该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最为基本的道德规范。陕西省房地产业开发过程中大部分企业都是很讲诚信的,这是关系着房地产企业能否良好、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诚信”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虚假广告。说得是天花乱坠,结果与实际不符。例如:广告中讲商铺每平方米2万元,结果公摊面积达到50%,一下子成了每平方米4万元。事前不讲,往往使人上当。
2、一房售多主。据报载,一房多主的现象在陕西省各地时有发生。
3、短尺少寸。所购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有的相差达5平方米之多。
4、承诺不兑现。承诺一套,做法另一套。有的开发商承诺五证齐全,结果不是缺这证就是缺那证,据我了解,陕西省某些地区的小区三四年了业主仍拿不到房产证。
(四) 工程款拖欠严重。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的拖欠
一是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自央行出台新的政策后,过去房地产开发商的零风险已经成为历史了,资金严重不足直接困扰着许多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发商除了融资外,主要采取现行预售和施工单位先行的垫资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样在房屋销售好的情况下,问题不大,一旦销售不畅,只有拖欠工程款了。对于陕西省来讲,这已是房地产行业的普遍问题。
二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来源主要靠施工单位来支付,工程款不能按期到位,施工单位就无法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这一问题已经直接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团结。近两年来,在温家宝总理的亲自过问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但问题依然是很严重的。我认识的一个小小的川陕劳务工程队老板,他告诉我,出包方给他打了欠条就在100万元以上,这就很难想象其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了。
(五) 房地产开发周期过长
房地产开发商普遍反映: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从立项到土地的招、拍、挂,到城市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再到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这个阶段的周期性太长,少则一年,多则三年,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1、缺乏统一的管理,政出多门。因为房地产开发涉及到几十个部门,各部门都在执行自己部门的管理规定,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这个部门认可了,但在那个部门却得不到认可,一耽误就是好长时间,致使房地产开发过程时间过长。例如,我们参加一次由法院执行的土地拍卖会,土地拍到手后,办证时土地部门却不认可,理由是法院在拍卖前未征得他们的同意,本使一个月能办的事情,却拖了半年。
2、依法行政不规范,审批时效无长短,尽管法律规定了审批的时效去办,一拖再拖,今天这个领导有事,明天那个部门外出考察,你干着急却没有办法,告状得罪不起,打官司无精力,只有等待。
3、行政不廉也是造成开发审批周期长的原因。本应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的事,却拖着不办,等你寻情送礼后再办,这种现象司空见惯。
(六) 房产价格与收入比例失调
目前陕西省住房价格比起北京、上海、浙江一带,应属于偏低,但和陕西省城市大多数居民收入相比,显得比例失调。陕西省西安地区的房价基本为每平方米3700元左右,但职工的年收入均为1.2万元左右,购得100平方米的住房及简单装修需要40万元左右,这个数字对于大多数普通职工来讲,依然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是,为什么房地产市场走势依然很好?这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需求大于供应。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住房不仅仅只是栖身,而是一种享受,所以人们对住房的要求标准不一样了,需求大面积的住房、高标准的住房已成为一种向往。二是按揭贷款为广大居民职工购房提供的条件,使他们可以先享受后还账。三是银行利息低,一些人把购房作为存款升值来进行创收。四是有人在炒房,故意抬高房价,扰乱市场。致使房地产市场一火再火,房地产价格在近期难以抑制。
(七) 税收流失严重
房地产开发业的迅速发展,在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也造就了一批百万、千万富翁,出现了一些“暴发户”。但是房产税收流失现象却十分严重,政府该征的税未征收到位,致使这些税款终饱了某些人的私囊。产生税收严重流失的主要原因是:
1、政府部门不协调,个人自扫门前雪,个人办理各自的业务,明知税收流失,却采取与己无关的态度。
2、一些开发商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集资建房的招牌实施开发,从而规避税收,这种现象在小县城尤为严重。
3、房地产周期长,一些税种难以计算,导致税收严重流失。
4、税收征管法滞后,使征收工作无法可依,税收难征。今年,为了抑制房价,省地税局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使税收流失问题才有所好转。
二、今后应该采取的对策
对于当前陕西省在房地产开发过程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1、要结合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制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规章,切实使房地产开发的整个过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沿着法制的轨道发展。从而,从行业经济法规和行业政策入手,来营造与完善陕西省房地产市场经济秩序。
2、要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教育,树立新的房地产开发的观念与意识,这些意识包括:法制意识、物管意识、环保意识、长远意识、消防意识、文物保护意识及税收意识等等。
加强房地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特别是要从规划、设计人员下手,高位起点,打造陕西省房地产业特色和品牌。
3、严格房地产开发业的资质审查,不断培养“诚信”企业,要确实使房地产业以人为本,为和谐社会的创建发挥作用。
4、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做到,资金未到位的工程不得动工,又拖欠农民工资的工程,不予验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得继续经营。设立专门举报中心,但发现举报属实,严肃处理,决不能让农民兄弟的血汗钱付之东流。
5、依法行政,建立可行性的制约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使审批手续正常化、阳光化、规范化,以缩短房地产开发的周期。最好能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从根本上解决政出多门问题,特别是在房地产业不成熟阶段,在某些方面,由政府宏观调控更为有益。从而有效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
6、实行政策宏观调控,采取相应措施,抑制房价迅速爆涨。
一是要政府出面干预,根据不同的区域,限制房屋价格,以反对暴利行为。
二是采取税收调控,抑制炒房行为。
三是规范土地与房产投机行为,实行公平竞争。
四是加大经济实用房的投放量,以解决工薪阶层的住房问题。
五是提倡新型节能材料,减少房地产开发成本。
六是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反馈房屋的空置量和空置率,自有量和自有率等指标体系,以及没有完整的全省范围和各区域性的房地产价格指数,以减少购房群体的心理压力。
7、加大税收力度,制定统一便捷的制度,加强对开发商的教育,堵塞各种税收的漏洞,保证房地产开发各种税收及时、足额归库。
对陕西省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的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对策,只是我个人一点不成熟的见解,望与会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并与我共同研讨,把这次研讨会开好、开成功,为陕西省房地产开发行业立法做出一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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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 1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