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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部门联合整顿房市 卖房子必须明码实价





(江娟珺 黄欣达/《东南快报》/20070406)

    昨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还传出消息,福州市房管局、福州市建设局、福州市规划局、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工商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整顿房地产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据悉,这是继国家八部委联合发文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后,福州市就房地产开发建设、广告宣传、销售等全过程推出的重要举措。

实行一房一标价

    《通知》指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建立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报告和披露机制,准确引导市场消费。

    特别规定了福州市住房销售将实行明码标价,统一实行一房一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价格公布栏,具体公布所售房屋楼层、房号、户型结构、面积、销售价格、优惠折扣率以及监制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实行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已经从多年前开始,但事实上目前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尤其是一房一标价制度,此次《通知》发出之后,消费者如果在购房中发现开发商在执行价格透明过程当中,任何违规行为,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严查“霸王”条款

    据记者了解,《通知》要求监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通知》明确今后对房地产广告宣传和交易合同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规广告以及在房地产交易中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交易秩序将得到规范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王阿忠博士告诉记者,这份由福州市5个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虽然相关的内容在“国八条”中有所涉及,但是这份针对福州市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具体情况提出的整顿秩序《通知》,还是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当前困扰福州市房地产市场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问题。所以《通知》的出台对于今后福州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规范应该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我觉得,依然有些遗憾。因为在《通知》中,并未对如何控制房地产的价格以及如何让购房者买到房子等一些敏感问题做出规定。”王阿忠说。


阅读: 6475 次     2007/4/6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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