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铮/《羊城晚报》/20081029
近日,广东省开始对住宅执行分户验收,有市民疑问,这种做法,是否意味着2005年取消的“综合验收”卷土重来?昨天,广东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澄清综合验收与分户验收完全是两码事,分户验收的关键是保证细致到每一户,维护业主权益。
据悉,分户验收从《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指导意见(粤建管字[2008]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出即日起执行。
质量问题可凭盖章上法院
根据《指导意见》,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都必须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表》上签字盖章,这套房子的验收才算通过。
假如业主入住后出现漏水、漏电等质量问题,有什么办法?有关负责人支招: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可以依法要求责任方承担保修义务;另一方面,假如涉及纠纷,可进行民事诉讼,而《验收表》上的盖章,就是有力证据。
有关负责人建议,业主如果遭遇质量问题,假如能通过保修解决,尽量要求保修;假如要打官司,各个单位既然在《验收表》上盖了章,相当于认可房子的质量没问题,就应该负质量责任。至于建设主管部门,主要承担的是行政监管处罚责任,没有判定赔偿价码的权利。
分户验收成本不高但细致
有市民疑虑,执行分户验收后,等到业主收楼,是否就只能签字给钱,而无权自行检查楼房质量?有关负责人澄清,业主收楼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协议,而分户验收是政府对建设、承包、监理和设计单位的要求,两者之间无关联,不会相互取代。
但记者也注意到,不少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收楼协议,与分户验收的条款有类似之处。比如在验收建筑墙面时,分户验收要求“墙面线角顺直,阴阳角方正、无裂缝、无空鼓、无脱层爆灰、无渗漏”,而某家开发商的收楼协议中,则承诺“墙面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面层剥落,无明显裂缝,无污渍”。
分户验收工作比以前细致,增加的验收成本该由谁承担?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住宅质量应该是各方的基本义务,不能借口增加成本,就不执行;另外,分户验收也就是一些人工花费,对于动辄几十上百万元的住宅而言,只是一笔很小的费用。
阅读:
5600
次
2008/10/29 9: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