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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物业收费下月起将实施“包干制”





许蔚菡/《东南快报》/20081105

 
  12月1日起,厦门物业服务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不再实行个别定价。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下称“指导价”)正式颁布,将试行一年。

  据悉,“指导价”适用厦门本市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商场、工业厂房、写字楼、别墅、酒店式公寓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不在此列。

  “指导价”按不同等级细化了各级服务标准,规定的收费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等5大项,业主可自由组合各个等级。

  如日常管理与服务的一级和五级基础服务,收费标准分别是0.20元/平方米和0.60元/平方米,其中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前者2小时内到场处理,一般修理2天内完成;而五级服务,公共部位半小时内需到场处理,业主专有部分按合约施行。

  “对应的收费可在15%的幅度内上下浮动”,但基础服务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的等级。

  据称,根据不同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与社保福利费、服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电脑、办公桌椅等)等成本。

  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认为,该指导价使物业服务收费由个别定价向分类指导管理方式转变,将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阅读: 7289 次     2008/11/5 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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