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芳芳 林楠/《半岛晨报》/20090101
物业管理老百姓不满意,将吃“黄牌”,整改不合格或逾期不改正的,将取消物业管理资质。市人大代表赵金旭去年年初提出的《关于提高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后,物业管理好与坏,老百姓有了言语权。
[代表建议] 招投标方式招聘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行业渗透到百姓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市人大代表赵金旭说,为千家万户提供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行业是以比较小的资本,管理着百姓的住宅、公建,并参与维修基金利息使用这样一个庞大资产的比较特殊的行业,如今,物业管理的作用越来越大。“但由于各方面原因,一些区域的物业管理被撤管,以往环境优美的小区变得脏乱差,既影响了小区的形象和物业的保值增值,也给百姓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赵金旭建议,政府应制定地方法规,加大政府职能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指导规范,并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实行建管分离。“可采用招投标方式招聘有资质的公司实行管理,让百姓获得规范的服务。”他还建议加强收费监管,让百姓充分了解自己交的每一分钱的去处。
[政府回复]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赵金旭的建议被市政府列为15件重点办理建议之一,市国土房屋局是主要承办单位。今年,市国土房屋局开展了大连市“物业管理年”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物业公司行业技能大比武,评选十佳业主委员会和十佳物业公司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老百姓不满意的企业,亮“黄牌”给予警告,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和逾期不改正的坚决取消物业管理资质。并实行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对服务不好、擅自弃管、业主意见大并造成损失的,除给予相应处理外,扣除服务质量保证金,以示惩诫。
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维修电话等服务内容,出台《大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发现物业企业违规行为立即处理。
此外,启动本市物业管理公开招投标程序,解决建、管不分的问题,维护业主的选择权。据悉,《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已报市政府审定,相关配套政策待办法颁布后即可出台。
阅读:
5867
次
2009/1/6 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