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动态详情

武汉;年内修订物业条例





胡诚/《楚天金报》/20090117

 
  小区业主享受哪些权利?小区停车该谁来收费……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据介绍,武汉市曾于1999年颁布实施《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家物权法的出台,原有的管理条例需要重新进行修改。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把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社区纳入规范范围,今后老住宅小区可能会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条例将使业主权利、业主与业主大会之间的关系等更加明确。对于业主们关心的小区绿地、道路、车库等公共场所的权属问题将有明确规定。此外,在小区停车该谁来收费,房屋维修基金该如何使用,以及水、燃气等管道如何进行公、私划界等问题,都将明确规范。

    另外,《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管理办法》、《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等4个立法项目也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阅读: 5590 次     2009/1/17 9:11:00



近期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