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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标准的通知





漳州市区各物业服务公司、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公布的《漳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漳价[2007]房3号文件规定,经成本监审(漳价成审[2007]026、028、029号),现将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格、浮动幅度标准及其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格、浮动幅度和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二、新建住宅的具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公布的指导价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物业交付买受人后,但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尚未完备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适当下浮,漳州市区下浮幅度在10%以内(含10%),具体下浮幅度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在协议中约定。
    四、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公司应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并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房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它有关事项按《漳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六、以上收费标准自2007年12月25日起执行。
 
 
                   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标准
 
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标准
 
    一、收费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标准:
多层住宅
元/㎡.月
 
高层住宅、带电梯多层住宅
元/㎡.月
 
浮动
幅度
备  注
一级
0.60
1.00
±10%
多层住宅收费标准含公共水电费。高层住宅、带电梯多层住宅收费标准不含公共水电费。
二级
0.55
0.90
三级
0.40
0.80
    二物业服务标准
 
    一  级
 
    (一)综合服务标准 
    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服务规范。
    4、与开发企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5、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6、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7、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90%以上。
    8、有提供有效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项目,对小区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均应在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9、每月在管理处公布一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等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季度一次在管理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费用分摊情况和其他物业管理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小区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
    2、小区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及停车场交通标示齐全、规范;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3、具备楼宇对讲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安全防范设施。并对安全监控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15分钟内有专人到现场处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一次。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登记管理。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告知相关业主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三)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半年一次编制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养护计划,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一周内恢复正常,并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90%以上。巡查、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一次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无任何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公共区域无乱张贴悬挂现象。
    (四)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一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4、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每日至少两次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24小时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范围,及时向原开发企业报告与建议,根据开发企业的决定,及时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6、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每天至少一次对电梯实行巡查,发生故障应立即维修。
    7、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8、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9、每天至少一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完好率不低于95%,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10、雨水井、化粪井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11、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按规定时间在小区醒目处提前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高层按层、多层及带电梯多层住宅按幢设置垃圾桶,其它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果皮箱或垃圾桶,并实行垃圾袋装,每日清运2次。果皮箱、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小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明沟等每日至少清扫2次;公共楼道、电梯厅每日清扫2次,每天拖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3、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发现堵塞,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一年请专业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4、二次供水水箱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洗二次,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6、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小区内干净整洁。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在一周内清除、补种,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3、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8公分,超过时应在一周内进行修剪;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无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绿化地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二   级
    (一)综合服务标准
    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服务规范。
    4、与开发企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5、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6、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7、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急修一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80%以上。
    8、有提供有效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项目,对小区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均应在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9、每月在管理处公布一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等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年一次在管理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费用分摊情况和其他物业管理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
    2、小区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及停车场交通标示齐全、规范;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3、配有安全电子监控系统、并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半小时内有专人到现场处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12小时不间断巡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4小时至少巡查一次。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登记管理。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告知相关业主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三)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半年一次编制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养护计划,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一周内恢复正常,并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80%以上。巡查、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巡查三次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无任何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公共区域无乱张贴悬挂现象。
    (四)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一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4、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每日至少1次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48小时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范围,及时向原开发企业报告与建议,根据开发企业的决定,及时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6、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每天一次对电梯实行巡查,发生故障应立即维修。
    7、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8、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9、每天一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完好率不低于80%,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10、雨水井、化粪井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11、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按规定时间在小区醒目处提前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高层按层、多层及带电梯多层住宅按幢设置垃圾桶,其它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果皮箱或垃圾桶,并实行垃圾袋装,每日清运2次。果皮箱、垃圾桶每周清洗一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小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明沟等每日至少清扫1次;公共楼道、电梯厅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两天至少拖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10天至少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3、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发现堵塞,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4、二次供水水箱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洗二次,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6、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小区内干净整洁。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在10天内清除、补种,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
    3、草坪生长整齐,发现杂草十天内清除,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无损;绿化地设有提示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三  级
    (一)综合服务标准 
    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绿化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服务规范。
    4、与开发企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5、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6、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档案齐全。
    7、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一周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急修2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70%以上。
     8、对小区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均应在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9、每季度至少在管理处公布一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等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年一次在管理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费用分摊情况和其他物业管理代收代支费用情况。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
    2、配有安全电子监控设施,并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1小时内有专人到现场处理。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登记管理。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告知相关业主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三)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半年一次编制房屋等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养护计划,每日至少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一周内恢复正常。并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70%以上。巡查、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建立完善的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共公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无任何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公共区域无乱张贴悬挂现象。
    (四)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制度健全,每年一次编制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公用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3、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
    4、每周至少三次对共用设施设备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一周内组织修理;属于大、中修范围向开发企业报告与建议,根据开发企业的决定,及时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经常对电梯实行巡查,发生故障应立即维修。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每周至少三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完好率不低于70%,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9、经常检查雨水井、化粪井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10、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按规定时间在小区醒目处提前通知业主。
    (五)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
    1、按幢设置垃圾桶,其它公共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果皮箱或垃圾桶,并实行垃圾袋装,每日清运2次。
    2、小区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电梯厅等每日清扫1次,公共楼道、电梯厅每周至少拖洗一次,共用部位玻璃、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月至少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至少清洁1次。
    3、共用雨、污水管道平时经常检查,发现堵塞及时清掏;经常检查化粪池,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4、二次供水水箱每年请专业公司清洗二次,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6、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小区内干净整洁。
    (六)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花草树木生长良好,适时修剪。
    3、草坪生长整齐,发现杂草半个月修剪;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烟头、纸屑等杂物。
    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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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9741 次     2010-2-8 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