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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提至35%





(佚名/《重庆晨报》/20070208)

    近日,重庆市建委、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公布了《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管理办法》。《办法》要求,自今年1月19日起,重庆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必须提高至35%%,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房地产开发投资门槛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缴,必须用于该项目开发建设的出资额。


阅读: 7453 次     2007/2/8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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