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20070321)
记者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广东省住房补贴标准多年未作出调整,职工解决住房压力加大,省建设厅要求各地今年认真进行调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标准,结合当前房价和财政承受能力提出调整方案,在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后报政府审定。
由于广东省各地住房货币分配方案是在1999年和2000年初制定的,当时市县确定的住房补贴标准是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测算,普遍偏低。目前部分地区商品住房销售及租赁价格上涨较快。但住房补贴标准多年未作出调整,使职工解决住房压力加大,反映强烈。因此,省建设厅要求各地今年要认真进行调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住房货币分配补贴标准,做好提高住房补贴标准的资金测算工作,结合当前房价和财政承受能力提出调整方案,在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后报政府审定。
根据各市上报的报表统计,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广东省累计参加住房货币分配职工36.51万人(其中机关单位6.97万人,事业单位10.99万人,企业单位18.55万人);累计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资金705249万元(其中机关单位153630万元,事业单位185226万元,企业单位366393万元)。2006年全省住房货币分配职工比去年新增80024人(其中机关单位11132人,事业单位31381人,企业单位3 7511人),新增发放住房补贴资金158401万元(其中:机关单位2827 4万元,事业单位48353万元,企业单位81774万元)。住房货币分配工作进展较快排前十名有:广州、汕头、东莞、江门、中山、佛山、珠海、惠州、云浮市,住房货币分配人员增加较少的汕尾、揭阳市住房货币分配人数仅比2005年增加15人和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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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1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