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红/《第一财经日报》/20080611
日前,国家审计署公布2004年~2006年土地出让金的审计结果,显示包括广州在内的11个城市存在违规减免、使用或用地单位拖欠土地使用金的问题。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官员表示,之前遗留的问题已基本清理整改完毕,目前的土地出让过程中,凡有拖欠地价问题的企业,将不得参与新地块的竞买。
据悉,2006年,国家审计署的一个专项审计组开始进驻广州,针对土地出让金的流向等事宜进行审计,这也是国家审计署首次对广州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审计。
2001年到2003年,广州市本级土地出让金金额分别约为58.9亿元、53.8亿元和63.5亿元。但到了2004年,土地出让金开始大幅增长,2004年到2006年三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分别为86.3亿元、83.8亿元和143亿元。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在广州市土地收益中,5%上缴中央,10%上缴省财政,按财政部规定扣除5%业务费,剩余的80%则由地方政府自行支配。这意味着,2004年到2006年三年间,广州可支配土地出让金为250.48亿元。
据悉,广州的土地出让金中有较大比例用于城市市政建设,例如地铁的开支就占据了其中相当大的比例。
对于审计署所披露的问题以及广州涉及的违规资金金额,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主管官员由于出差未能提供具体细节。不过他表示,两年来审计署的审计工作促使广州土地出让金的收支更为规范,而且也帮助广州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
此外,该局有关负责人在今年年初一个内部会议上的发言中提及,2007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金计收工作,基本完成了历史欠缴土地出让金的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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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1 8: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