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贵兰/《贵阳日报》/20090116
针对目前住宅小区水资源浪费严重的局面,省建设厅拟定的关于“住宅小区设置中水处理系统”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
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市住宅小区的规模越来越大,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比比皆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不少,居民用水量和绿化用水量都非常大。加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绿化、景观等要求随之提高,开发商也不吝投入在绿化上下功夫,尽可能地利用每一个角落实现更多的绿化面积和更高的绿化率,使得用于小区绿化维护的用水量相当大。由于房开企业认为初期投资成本过大,往往都不在所开发的小区设置中水处理系统,导致绝大多数楼盘以一次性用水为主,水资源浪费严重。
据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设置中水处理系统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可以看出,传统的污水处理方法,虽然设备费和处理费均较低,但是分流排水增加的管网费用却使初投资大大提高,也会产生高额的运行成本,因此传统方式不能节约水、也不节约费用。目前在居住小区中建设中水系统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并日趋完善。首先,居住区排水量较大,对中水系统的设计和平稳运行有利,另外随着城镇居民小区的规模化以及水处理技术的发展,中水系统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将大幅降低,长期来看,采用中水系统后预计居住区用水量可节省30%—40%,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此,省建设厅拟定了关于“住宅小区设置中水处理系统”的相关规定。目前,该规定正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征询意见结束后修改过的规定将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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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7 9: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