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

2009-6-30 12:35:00   (浏览次数:6969)
           

词条注释

购房人将房款付清或办妥分期付款手续后,到由房产商指定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周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节选)。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等等。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协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章出面协调和解决;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条件,因此根据管理项目的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6.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 

7.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 

8.其他事项。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未尽事宜,如风险责任、调解与仲裁、合同的更改、补充与终止等。

注释人: hjtao    提交时间:2009-6-30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