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们所称的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层供水的惟一选择方式。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设计及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人民群众正常稳定的生活密切相关。
二次供水设施主要为弥补市政供水管线压力不足,保证居住、生活在高层人群用水而设立的。相比原水供水,二次供水的水质更容易被污染,二次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直都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 今后凡是应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项目,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独立设置,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即将实施的《标准》中,对应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项目、建筑物高度及市政管网供水与二次供水的结合点做了明确规定:凡是公建高度超过12米,住宅楼超过6层的,必须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商住混用的住宅楼底商在两层或以上的按公建对待;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等设施混用;二次供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有稳定可靠的消毒措施和防倒流污染的措施;严禁设计、建设地埋或半地埋式水箱;对于二次供水设施的材质,应优先选用无渗漏的不锈钢水箱和新型环保抗菌管材,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器材;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超过36小时的生活用水量,容积大于50立方米的水箱必须分为两格,并能独立工作。
注释人:
wjbao
提交时间:2009/10/20 20:04:53